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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 邱老師語錄 = (原文:邱聯恭老師。整理:我[註:就是這個作者。])


 

(一) 鬥志篇 (大家都要看一看)

1. 我從不用鬧鐘,用鬧鐘起床是腐敗的象徵!

2. 一床棉被之不治,何以天下國家為?

3. 我慢跑不是為了自己,是為了台灣!

4. 我慢跑跑一跑,就會有靈感,我就拿紙條邊跑邊記下來,然後學說就成立了。

5. 昨天我上計程車,司機越看我越年輕,他問我幾歲,我說你猜猜看,他說四十吧,我說你再看清楚一點,
    他說三十五一定有,司機越看我越年輕(實際年齡:七十歲),上車還有白髮,下車就不見了,這就是鬥志啊!

6. 不是修課修得多次就可以,要看成果啊!你看有人當了五年還在當。

7. 我每天慢跑三十五年,不慢跑我就看不起自己,覺得自己腐敗了,
    每次跑完回來都有凱旋歸的感覺,這就是鬥志啊!鬥志讓我保持年輕!

 

8. (承上述) 我有一次經過男生宿舍,有個女生叫我「這位同學」,
    我說我不住這裡啊!

9. 我每天慢跑三十幾年,有一天風雨很大,我老婆叫我不要去跑,
    我說就是現在才要趕快去,不然等一下風雨停了,就沒辦法證明我能戰勝風雨!

10. 我跟我老婆訂婚時說:「我要把我這一生奉獻給社會正義。」
      --> 這是最高明的騙術!

11. 這個八點的課喔,是對健康很好的訓練,像我今天早上三點半就起床了!

12. 陳維昭(前台大校長)十幾年前找我去開會,找的都是院長級的人物,
      討論台大未來怎麼發展,我就被找去,大概是看我比較認真,都在研究室讀書。

13. (承上述) 有人跟我說:「邱老師,好多人推崇你啊~」
      沒想到我都在研究室裡唸書,還有人欣賞我。

14. (承上述) 我從不是為了得獎在唸書,
      我唸書的目的是挑戰自己、充實心靈、享受人生。

15. 就有隻猩猩跑來旁聽啊,很認真,比鬼混的同學還厲害,
      有一天被車撞斷腿,就上法院,寫「原告邱壯壯,住市立動物園....」。
      你說我們法律要不要保護牠?牠可是比你們某些鬼混的同學還認真聰明呢!XDD


(二) 台灣未來篇:台灣變得更美

1. 我看到你們就好像看到台灣法律的希望!

2. 看到各位就看到台灣,不,是華人世界的未來!

3. 司法改革的援軍將會源源不絕,戴著發亮的小鋼盔從山坡上衝下來!

4. 舟山路(台大收回舟山路的case)是我的案子,
    他們沒有找其他院長級的來,大概是看我比較愛台灣。

5. (承上述) 所以找機會就要愛台灣啊!以後看到有人闖紅燈、亂吐痰,就瞪他把他瞪死,
    這樣台灣就會變得更美!

6. 以後看到貪官污吏就瞪他,瞪死他就可以讓社會更光明!

7. 以前國民黨在法院裡設黨部、干涉司法,這是亂搞,就被民進黨一直攻擊;
    可是民進黨沒有資格批評,因為它沒改革嘛,沒有改革就應該下台!

 

(三) 自High篇 

1. 我的學說變成法律條文的,至少有一百條!

2. 我書裡面寫的,起碼有三分之二變成法條。

3. 修法的時候,我都不會提我的學說啊,怕其他研究委員覺得我想讓自己的學說變成法條啊;
    我就各個擊破,絕口不提我的學說名字啊,就只講內容的道理給他們聽,
    那些研究委員聽一聽就覺得很有道理,我的提案往往還全票通過啊,
    然後我的學說就變法條了。

4. 我當初回國時資料太多,還花了一禮拜整理,裝了一個貨櫃運到高雄港。

5. 學者的使命就是將異端邪說變成通說,然後離開人世!XDD

6. 法官律師不學我這一套,就要被淘汰!

7. 我要給那些司法官上課,也就是洗腦!

8. 除了我的講義以外,沒有其他書教你們研究方法,
   某些很有名的民法學者,拿幾十年前的所學的東西在寫書啊,法條看一看而已。
   那這樣的話,叫中文系的教授來法律系開課就好啦!

9. 我已經二十七、八年,每個禮拜六下午在這裡,其他老師教授都回家睡午覺,
    我進台大校門,在這裡代天行道、普濟眾生!

10. 有人看邱聯恭很聰明,就偷偷複製一個,
      他說你是我父親,我說你是我兄弟,那這是兄弟還是父母?

11. 有人可以假設,台灣沒有邱聯恭會怎樣?是不是還在抄外國的學說?

12. 有一個大陸留學生去北海道大學,他的指導教授跟他說:
      你應該去台灣看看邱聯恭!

13. 司法院看我從大學時就沒有鬼混,比較愛台灣,
      就把我的主張變暫行條例,現在準備要變普通法!

14. 前...司法院長:翁岳生,是我的好朋友,他問我上台要做什麼好?
      我回答他要改革,他一上台就喊我的理論,喊到下台還在繼續!

15. 舟山路變成現在這樣是我的主張,
      我說要做林蔭小道,讓教授學生可以漫步在其中思考人類的真理。
      有人說要做停車場,我說那太沒格調啦!

 

(四) 表人篇

1. 那些不敢來民訴研究會的,就說自己很忙,然後藉故退出,
    我覺得他們是沒有唸書啦,但是他們應該不會承認。

2. 大家都希望我女兒永遠考不過國考啊(他女兒不是過了就是另謀高就),
    這樣她每次都報名我就要迴避不能命題,考生就會很高興。

3. 那些老師啊,學生不照他的說法寫考試卷都會被打零分啊,
    來民訟法研究會這邊一發言啊,我都給他們打零分啊,還給學生零分?

4. 楊建華(前...大法官)跟我在東京一起唸書時借資料,
    我跟他說你口氣要好一點啊,資料是我們學法律的人的重要資產啊!
    你應該要恭敬一點啊!

5. 考試時不會,寫「蓋棉被哭」,我給你一分,因為有沾到民事訴訟法的邊。(WHY?)

6. 有的教授通過升等了以後,沒有壓力了就開始鬼混,
    上班在看報紙、玩股票,所以我說教授要分等級!

7. 政客有罪就是「司法不公」,沒罪就是「還我清白」。

 

作者說,應該可以激發鬥志。

(全文可以自己點上面那個連結)

不過我怎麼有股淡淡的哀傷......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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