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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
沒甚麼良心的我今天總算在冰箱找到僅存的良知。
不知躲哪去的寶貝G伴隨在我身邊五、六年,
每天的四十五分都會嗶嗶的告訴我它的確存在。
而我這個沒天良的,
還是換了另一隻新的手錶。
沒有想過要取代它,
在怎麼找都找不到的情況下基於時間管理的需求,
還是用別人來幫我度過這段沒有它的生活。
這讓我想到大法官釋字242號解釋,
分隔兩岸,因為寂寞或是其他原因,
明知已婚,還是與台灣地區的人民重組另一個家庭。
大法官在這樣的情況下特別寬容,
所以賦予重婚無效的例外。
只是,我跟寶貝G相對於大法官釋字242號解釋迥然不同,
心裡面的掙扎自有另一番冷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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