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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

沒甚麼良心的我今天總算在冰箱找到僅存的良知。

 

不知躲哪去的寶貝G伴隨在我身邊五、六年,

每天的四十五分都會嗶嗶的告訴我它的確存在。

而我這個沒天良的,

還是換了另一隻新的手錶。

 

沒有想過要取代它,

在怎麼找都找不到的情況下基於時間管理的需求,

還是用別人來幫我度過這段沒有它的生活。

 

這讓我想到大法官釋字242號解釋,

分隔兩岸,因為寂寞或是其他原因,

明知已婚,還是與台灣地區的人民重組另一個家庭。

大法官在這樣的情況下特別寬容,

所以賦予重婚無效的例外。

 

只是,我跟寶貝G相對於大法官釋字242號解釋迥然不同,

心裡面的掙扎自有另一番冷暖。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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