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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生了一件讓我覺得很不舒服的事情,
相當地不舒服,就發生在中央法政所辦外。
事情經過我不想點破,
暫時先給對方留點後路。
我要說的是關於男女之間的分際問題。
雖然因為個性與環境使然,
讓我這個人在交友圈上以異性為居多,
也常常會和比較熟稔的打鬧。
但是打鬧歸打鬧,
對於彼此之間的分際還是拿捏得很清楚。
最起碼,我不會將手搭在異性身上停留超過一分鐘;
我也不會接二連三地作勢親吻對方,
不論用怎樣的方式,或是我是基於怎樣的立場,
我都很清楚彼此男女間的分際在哪。
針對星期二的事情來說,
我想,這個動作不論是對誰而言,
都不會是一種很好的體驗。
希望話說到這裡為止,當事人能夠清楚明白我的立場。
我只是沒有說,並不表示我可以接受這樣的舉動。
警告一,我真的要跟你說,你要改。
不多說廢話了,浪費我的時間。
以上,盼君自重。
*補充:
我沒有發飆,只是心平氣和的講,
如果我真的要發飆,絕對不是只有這樣而已。
請當事人牢牢記住這一點。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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