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唉!好啦,
我知道、而且是本來就知道今天會忙到晚上七點,
回宿舍之後,就要開始動工我的行政爭訟法報告。
我不打算熬夜,所以寧可凌晨三點爬起來把事情做完。
(當然啦,前提是凌晨三點的我真的爬得起來再說!)
明天報告結束,開始動工老闆交代的成品、影印資料、找書、買書等分內雜物,
接著,新的原文又出爐,要先把文章翻好之後才能方便閱讀。
這些瑣事,全部結束之後,才有真正屬於自己的時間,
不過,沒有意外地預期上,
應該也會被我拿來填補這兩天的進度。
下一次真正有自己的時間做想要做的事情,
我不知道是甚麼時候,
真正想做的事,也想不到是甚麼。
事情一件跟著一件,緊接著扣在一起,
可以專注地把該做的份內事通通完成,
應該就很開心了吧!
想要當一個可以盡情做自己的人,
真的很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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